论坛增设实习版主,申请条件放宽!

从即日起,论坛增设实习版主管理组,实习期1~3个月,实习期间内,视乎管理表现决定提升为正版主,最长期为三个月,实习期间如果有多次违规,不遵守社区总版规(http://www.gzrens.net/faq.php?action=faq&;id=35&messageid=36)及版主管理规范([http://www.gzrens.net/faq.php?action=faq&id=5),将有可能在实习期间取消实习资格,同时不作另行通知,如果并管理员及总版主在版主交流中心警告三次或被会员投诉三次以上,两种投诉累加,即取消版主资格!
之前未能通过申请的,可再发贴申请,并注明申请实习版主!
实习考察规定
贴子的管理(未有版规的,制定版规,好贴置顶,引导)
会员人气的带动(积极处会员问题,解决会员需要)
版块的活跃度(在线时间的考察)

广潮论坛
2008。11。17